温州资深刑事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本案唐某是否成立自首

发布时间:2014年7月9日 温州资深刑事律师  
案情
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自初二年级开始谈恋爱,并多次发生性关系。2008年春节前后,杨某某发现自己怀孕,后多次找唐某,让唐某告诉家里人将其带去堕胎,但唐某因害怕家人知道此事,遂产生杀死杨某某之念。2008年5月6日夜,唐某将杨某某从家中骗出,用准备好的匕首连续刺戳杨某某腹部等处数刀,在杀害杨某某过程中,因害怕其喊人,又用匕首割其颈部一刀,后将杨某某抛至河中,致杨某某溺水死亡。案发后,被害人亲属告知公安机关被害人杨某某生前与唐某联系密切。在公安机关询问唐某过程中,唐某遂如实交待上述犯罪事实。
分歧
本案中,案件事实很清楚,唐某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唐某在公安机关询问过程中交待犯罪事实这一行为是否成立自首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公安机关询问唐某是在被害人亲属提供线索的情况下进行的,且公安机关对唐某作案嫌疑的怀疑有合理基础,唐某在此种情况下的如实供述不能认定为自首;另一种意见认为,公安机关的询问只是作为案件侦破以便查清相关案情的必要手段,在没有对唐某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下对其进行询问说明唐某此时并没有被作为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此时的如实供述仍然符合刑法关于自首的法定条件,应予认定。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自首分为两种: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特殊自首,也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当然这两种自首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曾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无论是一般自首,还是特殊自首,最终的本质要件都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自愿将自身置于有关机关控制之下;二是如实将所犯罪行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本案中判断唐某的行为能否成立自首就要以这两点本质要件来进行衡量。



合作网站

A 安阳费用收取标准律师 B 北京保安服务合同纠纷律师 北京工程分包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信用证诈骗罪 C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常德婚姻财产律师 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常德离婚律师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成都煤矿转让合同律师 G 公司顶层设计及公司立体股权架构设计高级律师 广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广州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广州国际贸易律师 广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 广州走私犯罪辩护律师 H 合肥婚姻家庭律师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淮安婚姻律师 黄岛区刑事律师 K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昆明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昆明刑案律师 L 柳州互联网合同纠纷律师 M 梅河口市刑事二审律师 N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南部县离婚律师 Z 邳州律师 P 平邑县律师 Q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企业环保治理及环保行政复议及环保诉讼高级律师 琼海刑事律师 R 饶平律师 S 陕西刑事律师 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上海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上海网络众筹律师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深圳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深圳投资并购律师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沈阳串通投标罪辩护律师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石家庄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T 台山律师 W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X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西安刑辩律师 Y 盐池律师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Z 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珠海公司股权纠纷高级律师 珠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级律师 珠海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民商事法律案件的高级律师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温州资深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