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上乾律师,温州资深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1、纯自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
虐待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侵占案。
2、公诉转自诉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但公安机关、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3、自诉与公诉交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案;
非法侵入住宅案;
侵犯通信自由案;
重婚案;
遗弃案;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侵犯知识产权案;
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述8项案件,既可公诉又可自诉: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二十七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本条是关于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的管辖另行规定,既包括专门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管辖范围另行由法律规定,也包括在法律没有规定前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来规定管辖。
目前,法律对军事法院的管辖还没有专门的规定,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主要在有关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关于海事法院的管辖,1984年 11月14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规定:;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